國人受傳統文化的影響對酒情有獨鐘,只是在如今的酒桌上,飲酒者往往痛苦大于快樂,壓抑多于釋放,讓入局者深受其害卻又難以脫身。
這是“好面子”的思想觀念在作怪,令酒桌呈現世俗化。當下一些人認為“酒品即人品”,喝就是耿直,不喝就是不耿直,把喝酒表現作為判定人的標準,這顯然背離了喝酒的本意。其實,大家都曉得喝酒的危害是很大的,但如果朋友設酒宴不請自己,會覺得自己在朋友心中沒地位;拒絕了別人的酒宴,自己還拉不下面子來。最終因為愛“面子”,導致這酒越喝越頻、越喝越多,越喝越“濫”,從而形成了“酒品即人品”這樣庸俗的“酒文化”理論。
酒只是一種交際媒介,興致來了喝上兩口,可以傳遞友情、親情,但變了味就傷不起了。像大家在迎賓送客、聚朋會友、公務接待、求人辦事中勸酒、拼酒、斗酒,不喝倒幾個,就是沒喝好,真是苦不堪言。同樣是求人辦事,你設酒宴請客,而別人無動于衷,結果就不言自明了,正所謂“無酒不成禮儀,無酒不成宴席”,不僅讓人談“酒”色變,也讓庸俗的“酒文化”無限蔓延。更要命的是,因為喝酒所導致的社會問題越來越多。像近年來,關于酒駕、醉駕肇事的新聞屢見報端,而因飲酒引發的民事、刑事糾紛也呈逐年上升趨勢。
酒可助興亦可敗興?磥,我們有必要去粗取精,摒棄“酒文化”中的糟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