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條約法律司日前發布包括《商務部關于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酒類流通管理辦法》在內的16個商務部規章被宣布廢止,該法令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執行。被廢止的《酒類流通管理辦法》自2006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距今已經十年零11個月,是我國惟一一部針對酒類行業流通與生產領域制定的專門法規。
白酒行業分析專家蔡學飛表示,國家每年都會清理一部分真正落實很難、實際效果不大的法規,《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的廢止是正常現象。被廢止的《酒類流通管理辦法》主要針對流通領域和生產領域。中國酒類屬于多途管理,廢除該法律后主要依托國家食品安全法。
依據《酒類流通管理辦法》,市場上酒商賣酒必須需要三證:生產證、流通證、安全許可證。辦理三證的成本高、費時長,還需要廠家配合保證不是假酒,所以難度也高。對于中小酒商來說,辦齊三證是非常頭疼的事情,能真正三證都全的酒商并不多。
溫河王酒業總經理肖竹青表示,《酒類流通管理辦法》是國家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下的歷史產物,但目前酒類行業已經趨于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