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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葡萄酒攻克中餐廳要做好3件事

    2016-07-27 09:06  中國酒業新聞  佳釀網  字號:【】【】【】  參與評論  閱讀:

    餐廳,是為客人提供吃喝的營業場所,能吃到可口的食物,是每一位訪客進門時的期盼;俗話說,“吃喝”不分家,餐桌之上,除了美味佳肴,肯定需要飲品,開心與不開心的時候,還會喝點帶酒精的,以調節自己的精神狀態。所以,餐廳里,除了菜單以外,還會有個酒水單——或者在菜單的最后羅列上餐廳里銷售的酒水名單。

    中餐廳當然也不例外,除了菜單也會有個酒水單,只是傳統中餐廳的酒水單往往是附在菜單之后的一小部分,小到很多時候客人都看不到,以至于想點什么喝的還要問一下服務生。中餐廳的這種酒水單形同擺設,反映了很少有經營者潛心研究它。

    放著生意不做?這倒是個奇怪的現象。因此,葡萄酒商要想攻克中餐廳需要做好以下3件事。

    提高餐廳銷售葡萄酒的積極性,引導其合理定價

    近日,與一位資深的餐飲界朋友小聚,自然而然,我們由葡萄酒的營銷聊到了餐廳酒單管理這個話題。朋友是廚師出身,做得一手好菜,與別人合伙開過幾次餐廳,比較熟悉餐飲界的狀態——尤其是中餐領域。

    長期以來,很多中餐廳的酒水供應,都有壟斷的行為操控。餐廳經營者是因為惰性或者別的什么原因,很少有人研究酒水的選購,而是簡單地全盤交給某一位酒水營銷 商獨家供應——餐廳門面位置合適、面積較大時,還可以從酒水商那里得到一筆“買店費”。沒有產生銷售呢,已經有錢入手,餐廳經營者肯定開心;

    如果是一家生意興隆的餐廳,這筆費用也會很可觀。由此衍生的后果就是:餐廳對銷售酒水沒有積極性,酒水單上產品的定價會出奇地高,消費者因為在乎自己的錢包也就沒有了消費欲望。

    做好酒單,盡量減少“自帶酒水”與餐廳賣酒之間的矛盾

    與此同時,餐廳為了保護已經付了費的酒水供應商的情緒,會規定不允許客人自帶酒水或者收取自帶酒水的“開瓶費”,消費者與餐廳由此發生矛盾糾紛的故事層出不窮,甚至鬧到法庭。

    2012年年底以來,隨著三公消費的大幅減少,在乎價格的消費者顯得越來越多。2013年底,北京市工商局將“禁止自帶酒水”認定為“霸王條款”,改變了北京餐飲領域酒水經營的狀態。消費者開始大大方方地自帶酒水進餐廳。

    “這又導致另外的一種不公平!”朋友憤憤地說到,并進一步耐心解釋:餐廳里為客人提供了酒杯,以及相關的服務,為什么要免費呢?換言之,如果客人自帶了食材讓我們加工,是不是也應該被許可呢?

    先前餐廳與客人關于酒水的矛盾是因為“禁止自帶酒水”維護了酒單上產品的高定價,但是,如果將酒水價格訂得合理些又如何?與很麻煩地炒制一盤菜相比,銷售一瓶酒不就是開一下瓶,提供幾只酒杯那么簡單嗎?

    為餐廳提供好配套服務

    飲用啤酒、白酒時對酒杯要求不高——或許這是這些酒在餐廳銷售好的原因?通常,生產商也會提供一些印有自家標識的酒杯作為支持,但是,葡萄酒卻沒有這么簡單。前些年,本地葡萄酒品牌,也采用這種方式推廣著葡萄酒;然而,近年來,隨著葡萄酒教育業務越來越興旺,喝葡萄酒的人總是期望自己能拿著水晶杯,甚至每款酒可以更換一些酒杯——盡管很多時候拿著水晶杯干杯。

    仔細想想,如果客人點了餐廳酒單上的酒,那么為酒杯服務產生的費用——上杯撤杯的服務、酒杯的清洗與損耗等都會產生費用,是分攤在菜品的價格里呢還是定在酒的價格里?常規中餐廳的菜價,顯然無法承受這項費用,也就沒有銷售葡萄酒的主動性,酒單難看也在情理之中。

    中餐廳的酒水單怎么制定才有吸引力呢?顯然不是研究研究餐與酒如何搭配就能解決的,我們需要從中餐廳如何運營的內部找到方法,讓葡萄酒出現在中餐廳的酒水單上,不再是給經營者的一種負擔。

      關鍵詞:葡萄酒 中餐廳  來源:葡萄酒經銷商內參  李德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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