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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銷商合同陷阱(附應對全攻略)

    2017-04-10 09:16  中國酒業新聞  佳釀網  字號:【】【】【】  參與評論  閱讀:

    商業活動過程中很難避免出現合同糾紛問題,但是由于自身忽視或者經驗不足,很多創業者在創業初期,往往會遇到不少合同陷阱。今天,酒食匯記者與大家分享一個案例,希望大家能夠時刻保持清醒和警惕,只有懂得如何規避這些合同陷阱才能把生意做得更好。

    廠家耍無賴,說話就像“踢皮球”

    毛老板是一名主營小餐飲渠道產品的經銷商。在2015年,他和所有懷揣事業夢想的青年一樣,壯志滿滿、雄心勃勃的開始了創業。“寶劍鋒從磨礪出,梅花香自苦寒來”,經過一年東奔西走、起早貪黑的辛勤耕耘,毛老板旗下現已擁有了一千多個終端網點。

    酒食匯記者在與毛老板的交流中了解到,在2015年創業初期,毛老板曾經在廠家那里一次性批發了價值約4萬元的河南華英,但是銷售情況并不理想,廠家曾口頭承諾百分之百可以退貨,可是最后還是不了了之,用毛老板的話來形容就是:就知道“踢皮球”!

    很多經銷商會都遇到過毛老板這種,廠家口頭承諾兌現不了的情況。

    這樣的口頭承諾雖然是承諾的一種常見形式,但是這種承諾太不安分,其中可變因素諸多,所以在法律上很難得到支持。面對這種尷尬境況,倒讓我想起中國的一句成語:“口說無憑,立字為據”,書面處理不失是一個好的方式。只要廠家口頭承諾了,經銷商就要抓住時機,拿出隨身常備的紙筆以及印章,及時做好記錄。面對廠家的口頭承若,還有另外一種處理方式,那就是選擇即時兌現,將費用折扣在貨款里。

    關鍵條款約定不明,退貨換貨惹爭議

    經銷合同中最為關鍵的條款就是銷售政策,例如廠家的交貨依據和時間、經銷商退貨或換貨的條件、廣告費和促銷費用的承擔問題、銷售返利的比率等,但這些規定往往不夠明確,在“銷售不暢可退貨”、“乙方鋪貨率在30%以上”等上面非常容易產生分歧。這不毛老板就在這上面栽了一個大跟頭,一氣之下與廠家終止了合作。所以,小編整理以下一個方法希望可以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經銷商面對初次接觸的品牌,要本著精挑細選的原則,切記操之過急,確信“供應商不處理,自己也能賣掉”的原則來進貨,訂貨不要太多;

    二、反復詢問供應商和身邊處在五湖四海的朋友,搞清楚、弄明白這個品牌哪些是暢銷品,先賣暢銷品,有了基礎在拓展自己有把握的新品,這樣就不會造成滯銷貨大面積的產生了;

    三、毛老板告訴我們,廠家做虛假宣傳,故意創造產品緊缺、暢銷的誘人景象比比皆是,在業內不足為奇。因此經銷商要時刻保持冷靜清醒,不要被較大的促銷活動沖昏了頭腦,從而拋開市場實際情況大批量進貨。

    經銷利益回報節節攀升,令人忍無可忍

    由于經銷利益回報與當時市場變化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一般經銷商在簽訂合同時還很難提前確定,所以在經銷合同中不能一一羅列相應條款。廠家對毛老板的利益回報從最初的30萬漲到60萬,最后甚至高達80萬,毛老板笑稱:“我跟不上廠家的節奏了”。此外,那些“買一送一”、“捆綁銷售”“降價處理”等促銷政策都是由廠家口頭告知毛老板,但是具體能否實施以及如何落實還得由廠家最終決定,以毛老板為代表的經銷商們的利益很難有保障。因此努力排除廠家的某些權力,如直接利益回報的問題“任重而道遠”。

    合同被廠家稱故拿回隨后一去不復返

    合同時雙方當事人達成的一致協議。目前多數的經銷合同是廠家組織法律和商業專家研制出的標版。這種合同往往是從廠家自身的利益出發,忽視對經銷商利益的規定。毛老板的合同更是被廠家稱要拿回去蓋章而杳無音信了,真是令人啼笑皆非。酒食匯的記者還了解到毛老板的合同是“一年一簽”,小編建議:如果是品牌影響力在當地并不大,合約期限盡量要長一些,至少應該簽兩年。因為從產品的預熱到火熱,是一個長期的過程,經銷商要將目光放遠,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否則快要煮熟的鴨子就飛到旁人鍋里了。

      關鍵詞:酒類營銷 經銷商 合同  來源:酒食匯  鄭彩珍
      (責任編輯:程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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