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佳釀網 > 酒業公司 >

    皇臺酒業收到法院執行裁定書

    2018-03-14 09:52  中國酒業新聞  佳釀網  字號:【】【】【】  參與評論  閱讀:

    皇臺酒業(000995)今日發布公告稱,公司于3月12日收到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公司與張少利等8人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對公司下達的執行裁定書,裁定書主要內容為凍結、劃轉被執行人皇臺酒業銀行存款共計64萬元,如銀行存款不足,法院將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執行人與執行標的等值的財產。

    具體來看,蘭州中院依據已經發生律法效力的相關民事判決書向皇臺酒業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公司主動履行,但公司至今未按執行通知書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所以才收到了法院的執行裁定書。

    回查公告,公司因信披違規被10名投資者起訴并要求賠償。2017年4月18日,皇臺酒業公告稱,公司收到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10名自然人投資者起訴皇臺酒業“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的《應訴通知書》和民事起訴狀,10名投資者累計要求皇臺酒業賠償的金額約為2312.16萬元。

    在公司收到起訴書4個月后,法院進行了判決。2017年8月1日公司發布公告稱,因虛增2015年度利潤500萬元,構成虛假陳述,被法院判決賠償10名投資者共計約2293萬元。

    判決書顯示,皇臺酒業虛增2015年度利潤500萬元的事實,公司在訴訟中并不持異議。法院認為,上市公司年度報告屬于上市公司必須及時準確向投資者披露的重要信息,公司虛增利潤500萬元占當年度利潤總額967萬元的51.7%,明顯構成虛假陳述行為。法院同時認為,皇臺酒業的虛假陳述行為的披露導致公司股票大幅下跌,投資者損失與此有因果關系。

    在收到判決書后,公司進行了上訴。今年1月3日,皇臺酒業對二審判決情況進行了公告,判決顯示,原告袁琴美一審判決勝訴標的2166.94萬元,法院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發回蘭州中院重審。關于張少利等8名投資者,法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對于本次收到執行裁定書事宜,公司稱,在收到一審判決后,公司已在2017年半年度報告中計提了預計負債2310.78萬元,因此,本次執行裁定書對公司2017年期末利潤不產生影響。

      關鍵詞:皇臺酒業 虧損  來源:上海證券報  
      商業信息
      主站蜘蛛池模板: 刚察县| 江城| 阳高县| 乌拉特中旗| 高平市| 广东省| 红桥区| 桦川县| 桃江县| 新乐市| 大埔区| 汉川市| 罗源县| 胶南市| 泰和县| 温州市| 大化| 吐鲁番市| 家居| 岑溪市| 桃园市| 会理县| 万年县| 华容县| 天峻县| 营口市| 山东省| 辉县市| 华宁县| 北安市| 南城县| 花垣县| 永川市| 汕尾市| 河间市| 姜堰市| 琼海市| 曲水县| 滁州市| 墨脱县| 仁化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