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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霧里看花五糧液“金谷春” “出生地”成迷(2)

    2015-06-08 13:15  中國酒業新聞  佳釀網  字號:【】【】【】  參與評論  閱讀:

    霧里看花“金谷春”

    異地生產白酒俗稱“貼牌”,應當遵循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注真實的生產地址。然而,金谷春為何會一個牌子兩種產地標注呢?帶著疑問,記者向淮濱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求證。

    對于記者提出的問題,辦公室何姓負責人解釋說:“我們早就發現了這個情況,多次給他們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甚至還扣押過他們產品,但他們就是不改正,我們也沒辦法!”

    交談中,何姓負責人對“屬地管理”職責露出一臉的無奈:“人家‘五糧液’是大品牌,我們權力小,管不了!

    在記者的一再追問下,何姓負責人這才極不情愿地道出了實情:“雖說法律規定是屬地管理,但人家是縣委、縣政府招商引資的企業,縣領導都當成了寶貝蛋兒,我們可不敢和縣里作對!”

    由于該局領導外出開會,稽查負責人下鄉了趕不回來,何姓負責人讓記者留下聯系方式,答應三天內給予書面答復,并建議記者與“金谷春”生產廠家“溝通溝通”。

    記者又來到淮濱縣金谷春大道東段,見到一家名為河南五谷春酒業有限公司的企業,企業名稱上面,是碩大的宜賓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logo標識。據門衛講,這里就是“金谷春”白酒的生產企業。

    記者來到該公司三樓辦公室,一個趙姓主任得知記者來意,查看過記者證后說:“我們沒有接到通知,不能接受采訪!”記者向其解釋依照《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新聞記者證是新聞記者職務身份的有效證明,依法從事新聞采訪活動受法律保護。趙姓主任卻不屑一顧地說:“我不管那么多,沒有淮濱縣委的通知,一律不接受采訪!”

    記者輾轉得到了淮濱縣委宣傳部的許可,在相關人員的陪同下,五谷春酒業公司的賈姓經理終于接受了記者的采訪。

    據賈姓經理稱,河南五谷春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為烏龍酒業,2014年7月由宜賓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控股,重點打造“烏龍”與“金谷春”兩個品牌,并以“宜賓五糧液股份公司出品、河南五谷春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雙標識標注新產品。

    對于市場上出現的標注為“四川省宜賓市翠屏區岷江西路150號”的產品,賈經理稱是2014年7月前由宜賓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生產。

    就淮濱縣質監局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甚至還扣押過產品一事,賈經理稱“沒有的事,我怎么不知道呀!”

    質監局稱進行了監管,生產廠家卻矢口否認。雖然雙方言辭不一,但肯定有一家在試圖遮掩。

    真假莫辨“金谷春”

    記者查閱相關資料得知,烏龍酒業公司始建于上世紀50年代初期,1997年10月由“河南淮濱烏龍酒廠”改名為“河南淮濱烏龍酒業有限責任公司”。早在上世紀90年代,某部委在淮濱扶貧時,給烏龍酒業和五糧液“牽線”,五糧液給了烏龍酒業一個專用扶貧品牌“金谷春”。

    在淮濱縣城區隨機調查,受訪人員的回答驚人地一致:“烏龍酒業早就被五糧液收購了,至少在五六年前,烏龍酒業的廠區門前就掛有五糧液的Logo,生產的產品除了‘烏龍’,就是‘金谷春’!”

    調查中,一位原烏龍酒廠退休職工告訴記者:“當時,(宜賓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與河南淮濱烏龍酒業有限責任公司)簽了一個為期八年的合同,合同到期后又續了八年,金谷春酒應該是1997或是1998年開始生產的,合同應該快到期了才有了現在的兼并。”

    據了解,“金谷春”的商標屬于五糧液,烏龍酒業只有使用權。當年,在為“金谷春”調酒期間,五糧液曾派人做過技術指導。但雙方的合作,僅僅是白酒“貼牌”而已。

    在當地政府網站,一篇題為《河南五谷春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在淮濱正式揭牌成立》動態消息這樣介紹:“近日,由宜賓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原淮濱烏龍酒業改制成立的河南五谷春酒業股份有限公司揭牌儀式隆重舉行;礊I縣委書記吳剛、縣長曾輝、縣政協主席李漢諍,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夏明夫,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方輝,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盛之琪,縣政府副縣長華明勇、李建光等出席揭牌儀式。” 落款日期為2014年8月。由此可見,“金谷春”白酒系五糧液公司技術指導,至于基酒的來源,普通消費者一時還難以分辨清楚。

    返回鄭州后,記者走訪多家商超,發現正在銷售的“金谷春”白酒上面標注產地均為“四川省宜賓市翠屏區岷江西路150號”,卻沒有發現標注為“河南省信陽市淮濱縣金谷春大道東段”。究竟是巧合,還是生產廠家有意為之,記者不得而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三規定:偽造產品產地的,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的,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發展“貼牌”,可以說是一場剪羊毛運動,不僅會透支品牌和渠道資源,還可能造成管理混亂,在白酒深度調整期,酒企不能盲目為業績所累,一邊打假一邊又給制假留下空間。

    就在發稿前,河南五谷春酒業有限公司張姓經理專程趕到鄭州約見了記者,解釋稱公司與五糧液公司不僅僅合作“金谷春”,還合作其他多個品牌,并不存在淮濱縣處罰一事。對于一個牌子兩個產地的問題,張經理給出的答案是一個牌子,兩個公司生產:五糧液公司生產高端“金谷春”,中低端“金谷春”在淮濱縣生產。

    然而,與張經理的解釋自相矛盾的是,在淮濱縣和信陽市及其周邊,均能見到“金谷春”的大幅的廣告,落款均為“五糧液公司榮譽出品”,并未顯示淮濱縣生產字樣,不知道故意造勢欺詐消費,還是刻意迷惑消費者文字游戲。

    對此,記者將繼續予以追蹤報道。

    關鍵詞:五糧液 宜賓白酒  來源:消費日報網  鄭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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